各位老师、同学:
学校关于2023-2024学年校级大创结项已经开始,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本学期初将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为保证结题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2023-2024学年立项的项目以及往年延期的项目(已在中期检查时申请终止或延期的项目除外)。纳入本次结题验收的具体项目名单列表请见附件1:《(各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二、结题验收方式及要求
1.项目组提交材料:我院组织本单位各项目组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格式见附件2)及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
2.院系评审:我院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组织项目答辩(评审专家应与项目专业特点相匹配,不少于3位)。专家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参考标准》(见附件3)对各项目进行审核并打分,院系给出结题意见(通过/延期/终止),对于延期/终止的项目需说明理由并将评审结果(含意见和评分)填入附件1。
结题材料中所涉项目成果应为学生成果,须有参与学生署名且须为项目建设周期内的成果,均需有对应成果证明材料才能认定。
3.学校复核与综合评审
学校将对我院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复核及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进行评优。
4.学生学分及指导教师工作量认定
(1)学生学分
我院需组织项目组核对附件4中的项目成员信息,促进部将根据信息表给通过结题的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统一提请相应学分奖励(已毕业的学生除外),如有特殊情况要放弃学分的请于表中注明。
(2)指导教师工作量
指导教师工作量将由教学促进部统一提请,涉及多个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分配比例请与附件1中注明。
三、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1.结题材料提交
于9月20日14:30-16:30将纸质版《(国际商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2023-202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信息确认表》(纸质版材料需盖公章)提交至经管四楼电梯口红桌处,同时,于9月20日22:00前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发送至邮箱:2749490323@qq.com(电子版材料包括:所有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按“项目编号+项目名”格式命名文件夹)、《(各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2023-202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信息确认表》。
2.经费报销材料提交
报销材料于11月4日起开始提交审核,经过指导教师签字、院(系)审核后由学生直接提交至教学促进部主3#807-1。(校级以上项目报销结束后,院系经费仍有余额则可支持院级培育项目开支(需提供结题证明)
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才可以进行经费报销,项目组需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见附件6),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细则》(见附件7)准备相关报销材料,超过100元的支出项目均需提供相应的付款或转账记录。指导教师须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院系须对耗材、仪器等入库单进行审核、签字并负责将可再利用的设备进行回收保管。
国际商务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附件1:(院系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学生填) (1).docx
附件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参考标准.doc
附件4:2023-202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成员信息确认表.xlsx
附件5: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学生填) (1).doc
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 (1).docx
附件7: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细则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