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2025年修订版)》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学校自即日起启动本学期非A类学科竞赛的学生学分和奖金合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各年级在籍学生及2024届毕业生。
二、申报范围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在非A类学科竞赛中取得的成果,且该成果此前未认定学分和申报奖金。非此期间的成果不予申报。
(注:本学期首次实施合并申报,如部分赛事涉及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的获奖成果已于上学期申报奖金,请勿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
学校于2025年4月11日(周五)17点对各竞赛主体责任单位关闭申报通道,国际商务学院关于竞赛主题责任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05年4月3日12:00。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学生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非A类学科竞赛参赛学生学分和奖金申请表(个人申报)》(附件1),将申报信息和支撑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给国商院各个竞赛负责老师处。
(二)如果申请学生是2024届毕业生,且毕业生的学费卡无法使用时,需要填写《2024届毕业生申报242502学期B类、C类创新创业竞赛奖金银行信息汇总表》(附件4)。
五、注意事项
(一)请查阅《非A类学科竞赛类别及竞赛主体责任单位清单(2025年3月更新)》(附件5),确定竞赛的类别及主体责任单位。
(二)申请表(附件1)由学生个人向每个竞赛负责人提交申请,包含学分申报及奖励申报,B类、C类省级以上获奖个人同时需要向竞赛负责老师提交奖金分配承诺书。
(三)本学期新增的申请类别认定的竞赛,由初审单位先研判竞赛类别,可同时申报该项竞赛的学分和奖金,竞赛的最终类别由学校审批。
(四)B、C类学科竞赛如符合标准可申请奖金(包括新赛事),其余的竞赛不予申报。
(五)申报学生务必准确提供学号、姓名及奖金分配方案。学院将在院网上进行公示,提交及公示确认后,视为团队全体成员同意该奖金分配方案。财务部按照奖金分配方案及人员清单发放至团队成员“学费卡”中,部分2024届毕业生奖金发放至个人提供的银行卡中。公示无误后,不接受团队及个人修改学分申报及奖金分配情况。
(七)同一作品参加B类、C类竞赛获奖的按其获得的最高奖项予以奖励。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竞赛获奖的,按照该项目(作品)参加最高竞赛级别予以奖励。
(八)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单位经办老师(附件6)。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非A类学科竞赛参赛学生学分和奖金申请表(个人填写).xlsx
附件4:2024届毕业生申报242502学期B类、C类创新创业竞赛奖金银行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非A类学科竞赛类别及竞赛主体责任单位清单(2025年3月更新).xlsx
附件6:各竞赛主体责任单位竞赛学分奖金认定经办老师名单.docx
国际商务学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