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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际商务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申报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学校关于23023-2024学年校级大创立项已经开始,我院根据学校要求,现开始组织新学年大创项目申请。

为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深化我院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现启动2023-202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原则及管理组织形式

项目建设应秉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和设计实施方案,独立完成项目。

院系面向学生开展大创项目申报专题宣讲活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申报。申报项目可纳入本院系级项目培育,择优推荐校级立项。

二、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一)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具体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由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申报,申报者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项目设计、完成项目准备、实施项目管理。项目要求创意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现实意义。

2.创业训练项目:由在校本科生团队申报,团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创新性创业项目准备,包括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和分析、参与企业实习、参加创业竞赛活动、编写创业实践报告等。项目要求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并具有未来成长潜力。

3.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团队申报(成员可以包含校友),创业团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基于创新成果,捕捉市场机会,进入校内外孵化基地开展产品研发、市场测验、项目推介等创业起步实践。项目要求具有创新性、市场可拓展性和商业价值。

可以从以上三类项目遴选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说明详见附件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推荐项数不超过本院系推荐校级项目申报数的5%,对于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院系应重点评估、重点培养、重点考核。

(二)项目选题及实施方案要求

1.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教师提出选题供学生选择。

2.已申报过的往届大创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但是,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3.大创项目作为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项目实施方案应遵循可行性原则,确保立项后整个团队能够在研究周期内持续投入时间和精力,按所设定的路线图完成建设任务、实现预期成果。

三、学生及指导教师要求

(一)学生要求

1.对所申报项目具有浓厚兴趣,且具备良好的科研创新意识和相应专业基础素质,学有余力,能够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完成项目研究计划。考虑到项目训练所需学生专业知识积累和精力,为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完成结题验收,因此,不建议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申报。

具体项目申报人数要求为:

(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

(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5人)。

(3)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10人)。

2.由学生自愿结合组成项目团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组队申报。

3.无法完成上年度大创项目结题验收的学生不得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4.同一学生只能担任1个项目的负责人,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最多参与2个项目。

(二)指导教师要求

1.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邀请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为本院系的教师,也可以来自校内其他院系或和学校合作单位人员联合指导。“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即一名校内教师、一名校外(企业)人员,需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校外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见附件2)。

2.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全程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同一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4项。(今年新变化,每位老师作为第一指导老师可以指导4支队伍,相比往年增加了2支)

四、支持政策

学校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对大创项目配套相应建设经费,专款专用,院系可根据本单位项目(含院系级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资金再分配支持。在中期考核时成果优秀的校级项目可推荐参与国家级、省级立项评选。完成项目结题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结题证书”等;指导教师可获得指导教学工作量认定。

五、申报流程

(一)学生申报

1.团队组建

(1)学生与指导教师可自行组队,组队成功后向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申报。

(2)学校开通了个别项目团队的招募通道,学生可以查询发布的项目详情,选择适合自己的加入,详见网站:http://jxcj.xujc.com/zmxx/list.htm。

2.材料填报

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选题、确定实施方案并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将“申报书”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大创项目管理工作联系人。(我院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是我院学生)

(二)院系评审与推荐

院系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参考标准见附件5)。按评审成绩高低排序择优推荐校级项目立项评审,未推荐的项目可视情况纳入本院系级培育项目(并报送教学促进部备案)。

院系应对推荐项目的质量严格把关。学校将按大创项目的结项考核(含合格率)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学校审核与公布

学校对各院系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将校级立项结果正式发文公布。院系推荐校级立项但未被学校立项的项目可纳入院级项目培育。

六、材料报送

(一)提交时间:

(1) 电子版:2023年10月6日晚上10:00前

(2) 纸质版:2023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2:00至6:00

   (二)材料内容及提交地点:

(1) 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及其支撑材料”、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 、“大创项目立项申请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7)

tips: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存一个文件夹并以“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地址1990281093@qq.com

(2) 纸质版:将“大创项目立项申请情况说明”的纸质版(需盖公章)送至经管四楼圆桌处

七、大创宣讲会召开

 为了让在校的2023级学生和参加大创队伍了解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报工作,提高同学们倡导自主性、探索性、实践性学习,我院计划在公1#101召开大创宣讲会。具体安排如下:

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中午 12:30 至 14:20

 会议地点:公1#101

 参与人员:计划申报大创项目团队及老师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说明

        2.大学生创业项目校外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模版)

        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5.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参考标准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7.2023-202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情况说明(模版)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说明.doc

附件2:大学生创业项目校外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模版).docx

附件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学生填).docx

附件5: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参考标准.docx

附件6:“单位名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院系填).xls

附件7:“单位名称”2023-202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情况说明(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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