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院学生投身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将所学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国际商务学院团委根据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参加对象和队伍人数
国际商务学院在校学生
每支队伍以4至15人为宜
二、参加时间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暑假期间
三、实践队评比细则
1.国际商务学院团委将根据当年校团委文件发布“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通知。各支实践队伍收到通知后,根据国际商务学院院网公布细则提交报名表和策划。学院团委负责收集报名材料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队伍届时将在院网进行公示。
2.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每支实践队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院团委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团委根据每支队伍提交材料情况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四、奖励措施
1. 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相应μ值。
2. 评选“三下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3. 暑期社会实践带队老师工作管理,具体参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带队工作管理细则》执行。另外,学院将给予带队老师相应服务工作量和适当餐费补助。
4. 获得校级优秀实践队伍和校级优秀个人的同学将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给予学分认定。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一)先进个人
等级 | 分值 | 支撑材料 | 认定/复核部门 |
团中央 | 6学分 | 获奖文件或学生奖状复印件等 | 学工部、团委 |
团省委 | 4学分 | ||
校团委 | 1学分 |
(二)优秀实践团队
等级 | 分值 | 支撑材料 | 认定/复核部门 |
团中央 | 6学分/人 | 获奖文件或学生奖状复印件等 | 学工部、团委 |
团省委 | 4学分/人 | ||
校团委 | 2学分/人 |
(三)其他项目
参照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实践团队”标准认定学分。
五、其它
1. 本办法由国际商务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2. 本办法所列奖励措施与学校相关奖励不冲突。
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