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自主性、探索性、实践性学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2022年修订版)》、《国际商务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国际商务学院自即日起启动本学期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
二、申报对象
国际商务学院全体在校生。
三、申报范围
可申报于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学科竞赛、纵向课题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术作品、专利、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创业实践、已立项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且该成果此前未认可为任何形式的学分。
各项目的具体认定范围及支撑材料要求详见《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项目列表及认定标准(2022年修订版)》(附件1)其中,部分项目活动成果由相应的活动组织单位统一申报(详见附件2),学生个人无需单独申报。
四、申报方式
1.所需材料:①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个人)》(附件3);②双创成果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可辨的照片)两种材料。
2.提交方式:电子版与纸质版两种形式,电子版提交于492138481@qq.com,纸质版提交于经管C#428。请注意,电子版命名“学号+姓名+双创成果名称”且上述两种材料必须同时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二者缺一不可。
3.注意事项:填写申请表时请务必遵照“申请须知”的要求,不同项目成果分表申请,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规范。请勿持相同或相似作品重复申报不同项目活动学分。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所获得学分,并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不同项目的学分认定情况不同,请向工作人员进行详细咨询,了解对应认定情况与结果后进行学分认定。
五、学后续流程及认定结果
申报学分经初审单位、复核单位及学校审定后,学院根据《国际商务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附件4)开展“认可课程模块”,教务部组织完成后续的成绩记载及学业统计工作。
六、申报咨询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进入咨询群详细了解(咨询QQ群号:822873894),也可咨询国际商务学院学分认定经办老师:高璐老师(办公室地址:经管C#428,办公电话:6288138)。
撰稿:申屠玎、王莹 审核:辛东亮、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