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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学习卡管理办法(2023年4月修订)

一、学习卡奖惩细则

1.大一学生:每学期参加指定讲座(或活动),第4场至5场,每场加0.1μ;第6场加0.15μ。每学期参加讲座(或活动)不足3场者扣0.5μ。

2.大二及以上学生:每学期参加指定讲座(或活动),第1场至3场,每场加0.1μ;第4场至第6场,每场加0.15μ。

二、讲座(或活动)报名及考勤管理

1. 每场讲座开始前,院学生会学术部将通过在班级群发布问卷星的方式收集报名信息。

2. 讲座报名后不允许随意取消,报名前需要慎重考虑时间是否与课程冲突。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报名人员需要提前告知院学生会学术部工作人员,否则按缺勤处理。

3. 讲座入场前,由国际商务学院学生会负责签到。报名成功但未能到场参加讲座或讲座过程中提前离场的同学扣0.2μ;报名成功但未能到场参加的讲座数达到两场,将记入学习卡黑名单,本学期学习卡记录清零,并扣0.5μ。

4.讲座不允许一人代替多人签到的情况,若发现代签行为,代签者与被代签者均扣0.5μ。

三、讲座(或活动)考勤公示及申诉

1. 每次讲座考勤结果会在各讲座群内公示,有疑问者可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公示期为一周,逾期不再接受该场次考勤情况申诉。

四、μ值汇总及导入

1. 学期内每隔2个月左右会进行该月份的讲座(或活动)考勤次数公示,学期末国际商务学院学生会将各月份考勤情况汇总作为期末总μ值统计依据。

2. 统计完成的μ值名单将发给各班级班长进行公示,正式导入前同学可以核对的自己μ值是否统计有误,如有疑问可提交至班长处,各班级班长汇总并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五、其他

1.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未尽事宜,由国际商务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国际商务学院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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