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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国际商务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报通知

为倡导自主性、探索性、实践性学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国际商务学院自即日起启动本学期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简介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籍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在学校认可的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成果,经由学生本人申请或活动组织单位统一报送,通过学校认定后获得的学分。

学生在籍期间最多可取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12学分,认定后一般记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技能选修课学分,也可视项目成果性质认可至专业选修课学分。

二、申报对象

国际商务学院各年级在籍本科学生。

三、申报范围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4月20日-4月30日取得的成果受理申报时间后续将另行通知)。在学科竞赛、纵向课题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术作品、专利、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创业实践、已立项的校企校地合作创新平台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且该成果此前未认可为任何形式的学分。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者,只取最高值计。

各项目的具体认定范围及支撑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项目列表及认定标准(2020年修订版)》。其中,部分学业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学校创业平台实践等活动成果由相应的活动组织单位统一申报(详见附件2),学生个人无需单独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8日。

五、申报方式

学生下载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个人)》(附件3)),并根据《认定办法》要求随附相关支撑材料。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经管楼C#428。电子材料提交至:1368226366@qq.com。逾期不受理!

注意:

1.填写申请表时请务必遵照“申请须知”的要求,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规范。

2.请勿持相同或相似作品重复申报不同项目活动学分。

3.电子版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双创成果名称”,电子版与纸质版二者都需提交,缺一不可。

4. 对于暂缓返校的学生,可先提交电子版材料,返校后补交相应的纸质版。本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将在默认该部分电子版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先行审定并发布学分认定结果,待学生补交纸质版材料后再进行复核。

六、认定结果

学分认定结果确认后,将公布于综合教务系统,并由教务部统一登记认可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届时请留意相关通知。

七、申报咨询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国际商务学院学分认定经办高老师(办公地点:经管C#428,办公电话:0596-6288138,电子邮件:gaolu@xujc.com)或通过QQ联系国际商务学院双创事务助理:何锦成(1368226366)、肖蝶(1420924517)

 

附件:

附件1《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项目列表及认定标准(2020年修订版)》.pdf

附件2 学科竞赛类别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申报主体清单.pdf

附件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个人)》.xlsx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国际商务学院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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