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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8年度孝敬长辈优秀个人评选工作方案

为树孝敬的风气,弘孝敬的美德,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孝敬长辈奖励基金” 章程(草案)》与《人行孝道学子懂感恩’十五周年校庆感恩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文件内容,特制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8年度“孝敬长辈优秀个人”评选工作方案。

(一)成立2018年度孝敬长辈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理事会由校团委成员、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代表组成。理事会成员共9人。

(二)评选对象: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在校师生及校友。

(三)评选条件: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参评的个人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为典型的孝敬长辈的事迹(体谅长辈养育之苦,减轻其负担;关爱长辈生活不易,舒心其生活;以己之力,反哺长辈);

3. 无学业成绩限制。

(四)评选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

2. 按照不重复参评原则,已获得过优秀个人奖的个人不再重复参评。

(五)评选流程:

.发布通知及申报阶段。10月8日,学工部、团委发布评选通知,由各院系组织院系内推选工作。拟申请该奖项的个人需在10月20日前提交附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8年度孝敬长辈优秀个人申报表》一份(电子版),个人事迹一份(提交电子版、字体为宋体、行距1.5倍)到辅导员处。

.组织评选阶段。孝敬长辈优秀个人由孝敬长辈基金理事会评审;

.公示。评议结果在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表彰与奖励

1. 优秀个人颁发奖金1500元。

2. 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材料记录在学生档案。

3. 10月将举行孝敬长辈汇演表彰会,表彰获奖学生,以讲述他们的孝敬长辈的故事结合汇演形式展开。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孝敬长辈基金理事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8年度孝敬长辈优秀个人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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